晋江市慈善总会10亿元巨额善款 怎么“借”给了地方融资平台?

Connor 火必网行情 2025-07-21 2 0

晋江市慈善总会10亿元巨额善款 怎么“借”给了地方融资平台?

近日,审计署发布的《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受到广泛关注。据报告信息披露,全国范围内的11 个地区15 户融资平台等通过发行非标金融产品、借款等方式,向1600 多人、45 家公益组织和村集体融资,新增隐性债务1.5 亿元。

其中,福建晋江融资平台自2024年9月以来,向晋江市慈善总会、见义勇为协会等省内 9 家公益组织借款 15.02 亿元,部分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应该如何定性这笔借款?这是合法合规的保值增值投资行为吗?巨额善款为何流向频频爆雷的融资平台?这些问题,引发了一场争议。

慈善资金5年前已流向融资平台

晋江当地企业家一直有踊跃捐赠的传统,因此晋江市慈善总会多年来积累了丰厚家底。从2002年成立至2024年6月30日,该机构筹款总额达47.54亿元,累计投入救助32.53亿元,在扶危济困、助学助残等领域成绩斐然。

近年来,晋江市慈善总会的捐赠收入一路攀高。即使是在受到疫情影响的情况下,2021年机构捐赠收入也不降反升,超过3.11亿元。

审计报告中提到的晋江融资平台的15.02亿元借款中,有10亿元是晋江市慈善总会借给晋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江城投集团”)的。这笔借款数额巨大,超过晋江市慈善总会22年来总筹款额(47.54亿元)的五分之一。

《中国慈善家》记者查看晋江市慈善总会2020年以来的年报进一步发现,早在2020年前,该机构就将11.105亿元借给晋江城投集团。2021年年报中的应收账款为10.375亿元,其中借给晋江城投集团10.355亿元。2022年的应收账款为10.765亿元,应收款项客户名称没有披露。

从2023年起,晋江市慈善总会连续多个年份的应收账款均超过10亿,应收款项客户为晋江城投集团,但欠款原因从“借款”变为了“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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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慈善总会10亿元巨额善款 怎么“借”给了地方融资平台?

晋江市慈善总会年报中的巨额善款从“借款”变成了“委托”。

“如果是委托理财,就不一定违法,要看具体被委托单位有没有投资理财的许可资质。年报中的‘借款’,就肯定是违法的。”一位不具名的资深财务专业人士告诉《中国慈善家》。

2018年10月,民政部发布第62号令,明确慈善组织开展委托投资的,应当选择中国境内有资质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且管理审慎、信誉较高的机构。

记者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许可证信息系统中进行查询,未查询到晋江城投集团的相关信息,这意味着这家公司并不具备发布理财产品的资质。

前述财务专业人士表示,如果没有资质,委托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年报中即使将“借款”改为“委托”,也是违法行为,并涉嫌在年度工作报告中虚假陈述,可根据慈善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现行多部法律法规中,对善款的使用均有明确规定。如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慈善组织以投资名义向个人、企业提供借款。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也规定基金会不得向个人、企业直接提供与公益活动无关的借款。

“慈善组织向企业提供与公益无关的借款,明显属于违规操作。”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刘国梁说。

而如果慈善组织进行保值增值投资,则需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通常而言,投资行为会经过严谨的风险评估,且多投向资本市场、理财产品等领域,借款给单一企业的做法在慈善组织投资行为中极为罕见。

事件引发争议后,晋江城投集团回应称,晋江市慈善总会的初衷是想让善款保值增值,而晋江城投集团则可以以较低成本得到一部分较灵活的资金,所以就有了这笔借款。集团方面还表示,争取在两周内尽快归还资金。

“即使出发点是好的,但对慈善组织而言,尤其要注重合规,而不能随意行事。”刘国梁说。

饮鸩止渴之策

晋江城投集团作为当地重要融资平台,承担大量城市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巨大。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规模扩张与房地产市场波动,融资平台普遍面临资金回笼缓慢、债务压力攀升的困境。

晋江市慈善总会10亿元巨额善款 怎么“借”给了地方融资平台?

第三方机构对晋江城投集团的信用评级报告(2024)。

晋江城投财报显示,2024年9月,公司总债务为627.38亿元,其中短期债务占比达到46.96%,较2021年增加超12个百分点。沉重的债务负担使其资金链紧张,急需外部资金输血。

财政压力是导致此次借款事件的一个重要因素,晋江并非个例。2024年审计报告还披露,部分地区存在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用于政府投资、偿还债务等情况。

“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背景下,地方政府可能将目光投向慈善总会等公益组织账户中的闲置资金。”一位在行业内颇具影响力的专家告诉《中国慈善家》,慈善总会资金相对充裕,且管理相对灵活(相较于财政资金),所以挪用慈善机构资金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救急”之策。

在上述专家看来,这种以牺牲慈善公信力为代价的“救急”行为,无疑是饮鸩止渴,不仅损害慈善事业根基,也加剧地方财政风险的隐蔽性与复杂性。如果不能建立起严格的问责机制,类似这样的慈善资金被挪用、滥用的现象恐将屡禁不止。

根据晋江市慈善总会发布的年报,机构每年都召开一到两次理事会,但会议决议内容记录较为笼统,未提到借款一事。

“借款的事我们不清楚,要联系相关负责人采访。”晋江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慈善家》记者。随后,记者联系了晋江市慈善总会财务负责人,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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